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通讯员 崔志良 任卫学)
通许县周某和李某共同出资合伙经营生意,眼看着生意结束,合伙人李某却“私吞”财产所得,“卷钱跑路”不见了踪影。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没有放弃,不畏艰辛,秉公执法,最终将李某抓获,并在执行干警的谆谆教导和思想引导下,近日,李某终将31000元执行款给付给周某。
据悉,2014年8月周某和李某签订协议书,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出资经营生意,经营收益双方平均分配,协议还约定,如经营有亏损,由李某个人承担。2016年2月生意结束后,李某私自将应该分配给周某的31000元“私吞”,无奈之下,周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通许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私吞”合伙共同财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判决李某归还周某31000元。
据通许县法院执行干警崔莹莹介绍,该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多次找到李某家,但李某始终不在家。为躲避执行,李某与执行干警玩起了“失踪”,且一躲就是一年多,就连过年过节都没有回家,但执行干警始终没有放弃,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到李某家调查和寻找。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在一次李某返乡时将其抓获,在法律面前李某自知理亏,最终履行了还款义务,使案件得以执结。
Copyright @ 2008-2020 www.hxcfw.com.cn 华夏财富网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3960 291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