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1日从平顶山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了解到,自12月4日平顶山市实施对市区道路机动车限行规定后,平顶山市公安交管部门采取电子警察和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路面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进行查处,一周时间共查处违反限行规定机动车1745辆。
12月11日上午,记者驱车沿市区主次干道,对多条道路的机动车限行情况进行采访,记者注意到,市区多个交通路口中间摆放着限行指示标志,提醒司机当日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是“1、6”,红绿灯下,不时可见执勤交警在现场查纠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整个市区道路畅通,未发现交通阻塞现象。记者驱车转了大半个市区,未发现一辆违反限行规定闯禁行的轿车。据了解,自12月2日市政府发布限行通告后,平顶山市公安交管支队通过各种媒体在市区开展铺天盖地的宣传发动,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市民对机动车限行的知晓度很高。
据平顶山市公安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自12月4日市区道路限行规定正式实施后,市公安交管部门采取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方法,强力查处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车辆,按照限行规定要求,每天限行时间为早上7时至晚上8时,全市13个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在各自辖区设立一个固定执勤岗点,与流动巡逻相结合,严格查处无牌、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通过电子警察对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车辆进行抓拍并予以曝光。
据统计,自12月4日机动车限行正式实施以来,市区共出动警力1250余人次,投入电子警察卡口400余套,每天限行车辆4万至5万辆,共查处违反禁行规定重型货车350辆,违反限行规定的小轿车1745辆,曝光660余辆。
采访中,也有市民向记者反映,执勤交警对违反限行规定闯禁行的司机处罚的标准不一样,市公安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路面限行禁行标志标牌设置规范的,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罚款100元、记3分;没有设置限行禁行标志或限行禁行标志不完善、不规范的,按照其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7条第8项之规定,罚款200元。(记者 赵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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