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3日公布了内蒙古银监局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万达广场营业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银监罚决字〔2018〕28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万达广场营业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刘同英,该单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迁址的违法违规事实。
内蒙古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二)项,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万达广场营业所罚款2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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