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信贷资金变相被房地产企业实际占用,且未对集团客户进行统一授信管理,被银保监会淄博监管分局罚款80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以下为处罚原文:
标签: 中国银行 淄博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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