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管执法范围扩大 将可处罚汽车违停
城管执法队员向商家发放执法文书。 珠海市城管局供图
珠海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近日,珠海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珠海市、区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将实行大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统一规范机构名称,推进综合执法。《方案》规定,各级城管执法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执法措施。
《方案》要求,9月底,珠海将实现市、区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管理执法权责基本清晰,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到2020年,珠海实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总体理顺,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服务管理便民高效,城市治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的目标。
综合执法▶▶城管执法范围扩大将可处罚汽车违停
根据《方案》部署,改革主要任务之一,是理顺管理体制,主要表现为综合设置机构,推进综合执法。
《方案》确定了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具体实施范围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市、区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对应这些职责,今年9月底前,市将设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明确为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主管部门。12月底前,区相应设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横琴新区综合执法改革按照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执行。
在此基础上,珠海将推进城市综合执法,主要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因此,城管的执法范围将有较大幅度的扩大。
具体执法范围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环境保护管理领域、工商管理领域、水务管理领域、食品药品监管和交通管理方面等。值得一提的是,改革后的城管执法机构将拥有对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按照计划,到9月底,珠海将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
此外,市、区两级城管执法机构的职责也进一步分工明确。市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行业标准的制定、业务指导、监督、考核,以及上级交办、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各区具体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日常工作。
执法队伍▶▶协管员数量将逐步减少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措施
推行城市执法体制改革,需要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珠海将增强执法力量,且执法力量要向基层倾斜,区域面积大、流动人口多、管理执法任务重的地区,可以适度调高执法力量配比。
执法队伍的管理也会更加严格。珠海将优化干部任用和人才选拔机制,加强专业人才接收录用,加大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力度。9月底前,按照上级规定实现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建立执法干部(主要是科级干部)市与区、区与区等跨区、跨部门交流机制。
针对社会关注度较大的协管队伍,《方案》也作出了详细规范。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人员,并应当随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减少。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以及超越辅助事务所形成的后续责任,由其所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承担。
执法行为将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要求,规范执法工作流程,明确执法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
具体而言,珠海将实行“五制度”和“五规范”。“五制度”,即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五规范”,即执法主体规范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文书规范化、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化、执法监督考核规范化。
《方案》要求,各级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做到着装整齐、用语规范、举止文明,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执法措施。
此外,城管执法过程中,珠海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情节较轻或危害后果能够及时消除的,应当多做说服沟通工作,加强教育、告诫、引导。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扶助、行政调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化解矛盾纷争。
城市治理▶▶数字城管将优化升级强化大数据支撑作用
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还将创新城市治理方式。
其中,数字城管将向智慧城管优化升级。在已整合完成市、区两级数字城管平台的基础上,数字城管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逐步整合人口、交通、能源、建设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基础服务信息和功能,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探索使用无人机,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
同时,数字城管还要做好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与110报警电话、12345市民热线电话等的对接。综合利用各类监测监控手段,强化视频监控、环境监测、交通运行、供水供气供电、防洪防涝、生命线保障等城市运行数据的综合采集和管理分析,形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重点推进城市建筑物数据库建设。
利用数字城管的大数据平台,珠海将强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诚信等城市管理全要素数据的采集与整合,提升数据标准化程度,促进多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大数据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挥、评价考核、决策支撑作用。
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还将动员公众参与。按照《方案》部署,珠海将建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专家智库,广泛汲取社会智慧,创新城市治理模式。同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倡导、推动城市管理志愿服务,采取会员单位、社区和个人等形式,不断壮大城市管理义工队伍,以城市管理知识宣传员、执法协助员、环境卫生监督员等身份开展服务活动。何丽苑潘晓晨
■链接
综合执法具体范围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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