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负已分!华为大战三星,20个月后终于有结果了
今天上午,华为诉三星侵犯知识产权案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持续了20个月的华为诉三星侵犯知识产权案一审宣判,华为胜诉。
实际上,专利战已经成为手机巨头们的一种竞争利器,在国外“战场”上,苹果与三星、高通等科技巨头之间的专利大战打得如火如荼。
法院一审判决:三星停止侵权
1月11日上午,华为诉三星侵犯知识产权案一审宣判,深圳中院知识产权第二庭宣布,认定三星构成侵权,判定立即停止侵权,禁止以制造、销售、允诺销售等方式继续销售侵权产品。同时驳回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本场诉讼受理费1000元由三星方面负担。
华为此次起诉的对象还有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南方韵和科技有限公司。
此前,原告华为起初称,原告拥有大量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原告享有的201010137731.2号和201110269715.3号发明专利权为4G标准必要专利。被告方未经原告许可,以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的方式侵害其专利权,并在许可谈判中未遵循FRAND公平、合理和无歧视原则,具有明显过错,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方立即停止涉案专利侵权行为。
三星华为缠斗,谁赢了?
事实上,从2016年起,华为和三星就专利问题展开了缠斗。
2016年5月,华为率先状告三星专利侵权,在美国加州北区法院和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对三星提起知识产权诉讼;
同年6月,华为再度将三星起诉至泉州中院,索赔8050万元;
7月,三星将华为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索赔1.61亿元;
2017年4月,泉州中院认定,三星共计22款产品专利侵权,赔偿华为8000余万元。
截至目前,2016年三星在中国市场起诉华为专利侵权系列案件中,已有21件专利公布了无效宣告审查结果,共计12件被判全部无效,涉案专利经无效宣告审查被判无效率为57%;
与之相对的是,华为诉三星专利侵权系列案件中,已有13件专利公布了无效宣告审查结果,共计4件被判全部无效,涉案专利经无效宣告审查被判无效率为31%。仅从比例角度看,华为专利被判维持有效率要高于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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