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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薇“分工”公开 黄有龙不服处罚将提起申辩

2017-11-15 09:28:32      来源:新京报

黄有龙不服处罚将提起申辩 或仍持有超45亿港股资产

龙薇“分工”公开 黄有龙为并购操盘者

黄有龙不服处罚将提起申辩;截至目前或仍持有超45亿港股资产

时隔近一年后,因万家文化(已更名为“祥源文化”,下文统称为“万家文化”)收购案被资本市场瞩目的赵薇、黄有龙夫妇,再次被这桩“旧事”推向风口浪尖。

因涉信息披露违法,近日,证监会拟对龙薇传媒、万家文化、黄有龙、赵薇、赵政、孔德永(万家文化原实际控制人)处以30万至60万不等的罚款,此外,赵薇和黄有龙夫妻、孔德永还被处以5年禁入证券市场的“重罚”。黄有龙通过港股公告称,将会对此提起申辩,并举行听证会。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此次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处罚书”)披露的细节中,首次呈现了“龙薇”夫妇在资本运作方面的分工:在对万家文化的收购“大戏”中,始终表现低调的黄有龙是幕后实际操盘者。

黄有龙“不认”罚 律师称申辩成功概率低

对于证监会做出的处罚决定,本周,黄有龙透过其控股的香港上市公司顺龙控股(HK.00361)表示了不认同。公告称,其打算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陈述和申辩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会。

按照程序,证监会将会复核黄有龙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如经证监会复核成立,证监会将按照前述事实、理由和证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11月9日,证监会调查认定,赵薇控股的龙薇传媒在收购万家文化股权的过程中,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顺龙控股的董事赵政,则被证监会认定为直接责任人。

证监会拟决定,对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对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作出事先告知书时,也同时告知,黄有龙、赵薇等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

11月11日,港股云锋金融对黄有龙被证监会处罚一事做出回应,公司称,黄有龙为该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不参与公司日常营运,事件与公司无关,相信不会对公司业务或营运造成不利影响。”公开资料显示,目前黄有龙是云锋金融前三大股东之一。

“根据以往类似案例,黄有龙和赵薇如果提出申辩和听证,成功的概率非常低。”14日下午,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

截至14日收盘,顺龙控股下跌3.08%,报收0.315港元/股。万家文化则在证监会的处罚公布后的首个交易日上涨4.08%后,连续两个交易日下跌,昨日下跌2.43%,报收9.25元/股。

黄有龙“组织、策划” 赵薇“同意”“支持”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证监会下达的处罚告知书中所披露的细节,首次透露了赵薇、黄有龙这对明星夫妻在资本市场上的“分工”。在此之前,外界多番猜测被称作“女版巴菲特”的赵薇,在收购万家文化的过程中起到的作用。

作为影视明星,赵薇的名字一度被看作万家文化收购案中最大的“噱头”,但依《处罚书》所述,在对万家文化的收购过程中,是黄有龙一人代表“龙薇”进行各种事项的组织、策划及决策。

“黄有龙作为龙薇传媒的代表,组织、策划、指派相关人员具体实施本次控股权转让事项。”具体表现在,去年12月8日,是黄有龙和赵政等在杭州约见万家集团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就股权转让事项开始接触,当面沟通万家文化控制权转让事项。

在融资方面,2016年12月9日,同样是黄有龙指派赵政与银必信的实际控制人秦博联系,商量借款事宜。

终止股权收购时,也是黄有龙派赵政直接与孔德永进行商谈。

依据证监会的调查报告,作为龙薇传媒的实际控制人,赵薇所做的事情有“在黄有龙告知其收购万家文化控股权事项后,表示同意,知晓并支持收购控股权事项”。“在《股份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等上签字”,以及“在中信银行查询个人征信报告时提供资料协助”,“在公告发布前看过信息披露内容”。

证监会认为,龙薇传媒在资金未充分筹备的情况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履行能力、履行结果不确切,收购行为真实性、确定性不能保证的情况下,贸然发布收购信息,因其名人效应等因素叠加,严重误导投资者,引发市场及媒体的高度关注,致使万家文化股价大幅度波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标签: 港股 资产 黄有龙 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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