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信达证券首席区块链专家曹寅最近一年与不少欧美国家的区块链和虚拟货币业界有过交流。根据他的观察,大国对于虚拟货币通常比较谨慎,因为内部金融体系复杂,不同监管部门的理解和意见都不一样。
“美国的IRS(国税局)今年在考虑把比特币列为应纳税资产,作为合法合规的金融资产来管理,但美国证监会把比特币作为证券类产品来管理。”曹寅注意到,还有些货币体系脆弱的国家把比特币这类虚拟货币作为第三方支付工具,甚至有些规模非常小的国家非常支持虚拟货币。
例如,东欧小国爱沙尼亚正在考虑成立一个比特币国家主权财富基金,此前,爱沙尼亚也曾发行过加密数字货币“爱沙币”。业内分析,这个人口只有132万人的小国看中了比特币去中心化、自由和隐私等属性,希望能以此摆脱外资银行对本国金融市场的控制。
曹寅的另一个身份是爱沙尼亚数字国家计划顾问委员会成员,在他看来,爱沙尼亚等国家对虚拟货币的开放态度对于中国并没有参考性;且因为相关法律对虚拟货币的性质还没有界定清楚,“拿来主义”难免会出现水土不服。
“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爱沙尼亚这些国家的摸索,摔倒了顶多也就是淹没胸口。中美这类大国,摔倒了可能就是深渊。”曹寅说。
试一试“监管沙盒”?
虽然各国情况各异监管措施不一,但业界和监管层一直在讨论,能否学习英国、新加坡等国的监管沙盒模式。
所谓监管沙盒,指的是创建一个“安全空间”,在这个空间内,金融科技企业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同时不用在相关活动与现行规范冲突时立即受到监管规则的约束。
监管沙盒的概念由英国政府于2015年3月率先提出,随后在英国、新加坡、日本等国推广实验。加拿大金融市场管理局(AMF)最近确定ICO项目属于证券类,甚至接受这类ICO公司进入监管沙盒。有消息称,Impak Coin项目成为了AMF沙盒监管下的第一个项目,这也是首个合规的加拿大ICO项目。
放眼国内,学习国外监管沙盒的建议早已有之。
在2017年7月刊的《当代金融家》杂志上,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发表署名文章《数字加密代币ICO及其监管研究》,这是中国学界和业界最早系统分析ICO的文章。在文章中,姚前建议对 ICO 实施监管沙盒,监管部门可在确保投资者利益保护的前提下,在监管沙盒内对 ICO 的上市审批、投资者限制、项目公开宣传和推介等方面实施豁免或有限授权,允许 ICO 项目开展测试活动而不需要担心监管后果,为 ICO 项目创造 “安全” 的创新空间,降低创新成本和政策风险。
实际上,此类探索最近也在贵阳、赣州等地出现。7月9日,赣州区块链金融产业沙盒园暨地方新型金融监管沙盒在北京正式启动。7月25日,在贵阳召开的“区块链ICO行业生态体系建设研讨会”发布了《区块链ICO贵阳共识》,提出将建立标准沙盒计划,及各领域子沙盒计划,深入细节,形成切实可行的监管体制。
不过,针对虚拟货币进行监管沙盒的想法在落地时仍将面临不少挑战。
武长海认为,开展沙盒式监管前要弄清楚虚拟货币的性质,而首先要做的,是对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的性质界定清楚。“如果要想合法化,虚拟货币是个什么东西?相应的规则、制度要写清楚。跟实体经济的关系是什么?要研究清楚。”
“这个东西各国都在试验过程当中,(对于)沙盒大家都没有经验,都是在尝试做。”胡滨指出,监管沙盒不是一两个简单的试点,而是有一整套机制,涉及的监管部门众多。
“我们现在界定它是一种非法的金融活动,联合了7个监管部门来联合执法。未来等ICO制度完善了,监管规则明确了,自然监管主体就水落石出了。”胡滨说,从国际经验来看,目前对ICO的监管更多的是定位为证券监管部门,代币的发行类似于证券融资行为。
姚前在上述文章中也指出,实施监管沙盒的先要基础是完备清晰的授权或许可的金融监管体系。基于我国当前的分业监管体制,若按分业授权或许可,容易产生监管套利或监管混乱,也不符合 ICO 项目的多元创新特点和测试需要,因此建议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设,将其提升到更有效的层次,在此框架下开展监管沙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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